一、适用范围
(一)政治事件 实习生因各种原因引发的罢实习、罢考及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示威、邪教、宗教非法渗透或敌对势力破坏等;
(二)治安事件 打架斗殴;偷窃;赌博;酗酒滋事;绑架劫持人质;被骗、被盗、失踪等;
(三)伤害事件 火灾;危险品失控;爆炸;食物中毒;电击;溺水;交通事故;体育运动损伤;非正常死亡等;
(四)心理问题 精神异常;离家(实习单位)出走;自残、自虐、自杀等;
(五)身体疾病 急性疾病发作;传染病疫情等;
(六)其他上述类别中未包含的实习生突发事件。
二、实习生突发事件处理的组织架构
在学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架构下成立实习应急办(组织机构人员名单附后),具体负责实习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各系副主任为基层责任人。
实习生突发事件处理的相关责任人和部门要把最直接的通讯联系方式向实习生公布,并保证其有效性,必须24小时开机。
三、实习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原则
(一)分类管理原则
1、实习生突发事件分为普通实习生突发事件和重大实习生突发事件两大类;
2、普通实习生突发事件分为同一事件中只涉及一个系实习生的事件和同一事件中涉及到两个系以上实习生的突发事件两个小类;
3、重大实习生突发事件包括政治安全事件、重大治安事件、重大消防安全事件、交通安全事件、意外伤亡事故、食物安全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等;
4、实习生突发事件发生,由实习与就业办公室牵头处理;
(二)及时处理原则
对发生的突发事件,从出现苗头开始,就进入实习生突发事件的处置阶段,有关人员要核实信息,及时向上级报告,果断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力量控制局势,正确进行处置,制止事态发展,严禁无关人员卷入事件,将其尽快平息。
1、及时报告
(1)发生普通实习生突发事件,发现者要及时报告实习与就业指导办和实习生所在系及医院医务科或科教科,实习与就业指导办应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并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
(2)发生重大实习生突发事件,发现者要第一时间向实习与就业指导办、所在系和医院医务科或科教科报告。实习与就业指导办应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并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
2、现场处理
(1)发生实习生突发事件,实习与就业指导办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的有关人员要第一时间到达事件发生现场。
(2)发生普通实习生突发事件,学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不必到现场;发生重大实习生突发事件,学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接报后 也要到达事件现场。
(三)统一指挥原则
1、发生实习生突发事件的现场由在场最高级别领导负责统一指挥。
2、在处理实习生突发事件时,各责任部门人员要统一认识,统一步调,听从指挥,各司其职,积极相互配合。
(四)有效作为原则
1、处理实习生突发事件,各责任部门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果断采取措施,有效作为,抓住解决问题的时机,平息事态,把突发事件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内部。
2、对于在实习生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实习生突发事件的分类责任管理
(一)发生重大实习生突发事件(包括政治安全事件、重大治安事件、重大消防安全事件、交通安全事件、意外伤亡事故、食物安全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等),分别按照相关应急处理子预案进行处置。
(二)同一事件只涉及到一个系的实习生的普通实习生突发事件,一般由实习与就业指导办和实习生所在系负责人处理。不管发生何类实习生突发事件,实习与就业指导办、系副主任和当事实习生所在系政治辅导员都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分别及时到场负责处理。并向上级主管校领导汇报。
(三)一旦发生重大实习生突发事件,由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信息传递,负责详细记录上级有关指令;
(四)一旦发生重大实习生突发事件,由学校党委办公室负责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负责处理媒体的采访,保证正确的舆论导向。
(五)一旦发生重大实习生突发事件,由当地保卫处负责控制事发现场,依法平息因事件在公共场所引发的事端、起哄、闹事,防止事态扩大。要积极做好事件现场的拍照、录像、录音等取证工作,并负责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协调工作,配合做好事件的后期调查取证工作。
五、部分事件的具体处置程序
(一)同一事件只涉及到一个系实习生的普通实习生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1、知情人应立即报告实习与就业指导办和实习生所在系,政治辅导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件现场,并在接报后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并第一时间到达事件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保护好现场。如有人受伤,第一时间打120或110;
2、到场的职能部门领导应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3、发生普通实习生突发事件,系应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及时(接报当天)将实习生情况通知家长,并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
4、系应根据事件的情况,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加强对实习生的教育和管理。
(二)实习生中发生涉及刑事性质的治安事件、聚众斗殴事件的处理程序
1、实习生中突发刑事治安案件、聚众斗殴事件,知情人应立即报告实习与就业指导办,报告实习与就业指导办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和学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报告;
2、实习与就业指导办主任、系副主任和辅导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保护好现场。对于受伤人员,打120或110;
3、造成实习生伤亡的事件,伤亡实习生所在系应第一时间将实习生伤亡情况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系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5、系应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实习生的教育和管理。
(三)实习生自杀、自残、自虐事件的处理程序
1、发生实习生自残、自虐、自杀事件,知情人除立即实施救治外,还应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实习与就业指导办、相关系政治辅导员和系副主任,政治辅导员第一时间向系分管领导汇报;
2、实习与就业指导办应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伤员送至附近医校就诊;
3、发生实习生自杀、自残事件,学校分管领导接报后第一时间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并向学校党委成员通报,学校分管领导和学校党委成员接报后第一时间必须到达案发现场;
4、系第一时间将事件有关情况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事件的侦查工作。
(四)实习生离开实习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程序
1、实习生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政治辅导员、所在系副主任、实习与就业指导办和医院医务科或科教科;
2、政治辅导员获悉情况后,应及时向系党总支副书记和系主任汇报,同时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实习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实习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实习生去向的情况下,系应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同时及时通知实习生家长;
4、实习与就业指导办主任接报后应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学校分管领导根据对事件的情况分析后,应第一时间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学校领导是否到现场处理由校领导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5、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按规定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6、一旦出走的实习生有确切的消息后,系副主任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向学校分管领导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及时将实习生找到的确切消息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按规定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7、事件处理完毕,系辅导员要将事情发生、处理的经过写成详细的书面材料并备案。
(五)实习生重大失窃、被骗事件的处理程序
1、实习生发生重大失窃、被骗事件后,当事人或知情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医院、实习与就业指导办或当地110报案,同时将情况报告政治辅导员,并保护好事件现场;
2、实习与就业指导办接到报案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到达现场,并报110;
3、政治辅导员获悉情况后,应第一时间向系副主任汇报;
4、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察和事件的调查工作;
5、系部应做好经验教训的总结,要在实习生中做好防盗、防骗等教育。
(六)实习生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程序
1、实习生发生交通意外后,政治辅导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第一时间向系副主任报告,并及时与实习生家长取得联系;
2、系副主任应第一时间将情况向实习与就业指导办报告并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等部门、做好实习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学校分管领导接报后1小时内,根据事件情况分析,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学校领导接报后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到达事件现场;
3、系应配合学校突发时间处理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实习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七)处理其他种类的突发事件,根据其性质、特点、规模、进展、危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平息处理。
六、实习生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
(一)突发事件平息后,发案单位要组织人员迅速处理现场杂物,尽快恢复正常的实习、工作、生活秩序。
(二)处理突发事件善后,要坚持四个不放过,即: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三)突发事件中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费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突发事件中构成涉嫌犯罪的人员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未构成犯罪嫌疑的人员,按照党纪政纪及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五)突发事件所发现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保障正常实习教学、工作、生活秩序。
(六)突发事件的相关人员要及时处理,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通报全校师生。
(七)突发事件处理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完善安全防范及突发处置机制及有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