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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派相关说明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09-07-07 点击数:

改派相关说明
1.2009年7月1日起,报到证已领取而需要改的毕业生需要办理改派手续。按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规定,2009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每月最后一周受理改派,由学校统一整理上报。
2.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原则上不作调整改派。如已征得用人单位同意需要办理改派手续的,请带齐以下材料在值班时间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①到原单位的报到证;②与原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③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协议的证明;④新的就业单位的接收证明。
3.派回生源地未就业的毕业生需要办理改派手续的,请带齐以下材料在值班时间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①回生源地的报到证;②生源地人事局出具的同意改派的证明(或在报到证上签署同意改派并加盖公章);③就业单位的接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