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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网上提交调整改派申请具体操作流程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9-06-10 点击数: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网上

调整改派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规范V1.0》(粤经信网办函〔2013〕1491号)的相关要求,为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办事流程,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水平,我省定于2016年12月6日启动网上调整改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整改派的办理时间

高校毕业生派遣回生源地且一直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调整改派的时间为毕业后两年以内。已落实就业单位并派遣到签约单位的,因特殊情况可申请调整改派,调整改派的时间为毕业后两年以内。

二、 网上调整改派办理流程

校毕业生通过“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旧站入口”网站(job.gd.gov.cn)提交调整改派材料的扫描件并向学校提交调整改派纸质材料,由学校进行网上审核,学校审核材料无误后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具体网上办理调整改派流程见附件1)。

三、 网上调整改派提交的材料

高校毕业生在网上提交的调整改派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包括:①报到证(本专科生提供蓝色联,研究生提供红色联); ②原就业单位解约函(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如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则提供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改派证明(外省生源同类情况可不提供); ③新接收单位的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 ④毕业证书。

四、 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认真审核毕业生报到证调整改派材料,鉴别材料真伪,确认纸质材料原件与网上提交的材料一致。

2.各高校要切实做好毕业生调整改派工作,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实行报到证网上改派的宣传,继续关心和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服务工作,持续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和指导服务。

五、 其他有关事项

1.高校毕业生在网上提出调整改派申请,上传的纸质材料扫描件应清晰且无人为修改,调整改派纸质材料应及时送到学校或通过邮寄方式(建议采用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向学校提交。

2.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采取事后抽查的形式对各学校办理的调整改派工作进行监督。因学校审核不严,造成调整改派工作严重失误,将暂停学校通过网上办理调整改派,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