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习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临床实习管理制度(2)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09-12-09 点击数:

附: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习操行评定内容及要求

实习医生操行评定,主要从政治思想、医德修养、学习与工作态度、组织纪律、尊师重导、团结互助和完成任务等方面,进行全面衡量,综合评定。

评定内容分三大方面共六条要求:

()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和医德修养方面。

l、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参加科室政治学习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种规章制度。

2、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良好医德,对病人一视同仁,热情为病人服务。能够婉言谢绝病人及其家属馈赠的钱物。

()学习与工作态度方面。

1、虚心向全体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学习,尊师重导,服从安排,团结协作,认真完成各项医疗任务。刻苦求学,主动参加额外医护活动。

2、严格执行各种医护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实习生职责。

()组织纪律和爱护公物方面。

1、按规定实习生每天上午提前半小时上班,晚上坚持到病房工作和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旷班。

2、严格遵守医院生活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宿舍值日制度,保持宿舍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实习生操行评定四级标准为:

优秀:全面达到上述六条要求,表现突出,得到科室医护人员的好评者。

良好:较好地达到上述要求,或有其中一条尚未完全做好,经教师教育后立即改正者。

及格:基本达到上述要求,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经老师批评教育后有改正表现者:

(1)无故旷班半天者。

(2)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

(3)上班或值班时不积极抢救病人者。

(4)对经管病人病情不了解,不能熟练汇报病情者。

(5)与医务人员或患者吵架一次者。

(6)发生医疗差错,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不及格:实习期间未能达到上述要求,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无故旷实习五天(含五天)以上者。

(2)向病人及其家属索取钱物者。

(3)通过不正当手段骗取药品或作辅助检查,造成不良影响者。

(4)与医务人员或患者吵架两次者。

(5)威吓、辱骂、围攻或殴打医务人员者。情节严重的,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6)侮辱女病人、与患者或家属恋爱造成不良影响者。

(7)违反操作规程,或不负责任造成医疗事故者。

(8)考试作弊或协同作弊者。

(9) 盗窃或破坏公共财物等不良行为者。

(10)违法违纪受刑事处理或受学院纪律处分记过以上者。

十、关于实习生操行表现与业务成绩挂钩的几点规定

实习生既是学生又是医生,毕业实习期间既要自觉遵守大学生的行为准则,又要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因此,除了对违反实习生守则,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影响而受到纪律处分不能毕业外,对于学习态度,组织纪律性较差的表现,也应与学习成绩挂钩,以严肃学风,扶扬正气。特作如下规定:

l、上班迟到早退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起,每次扣该科实习总成绩的2%。

2、无故旷班一次(1小时以上)或上班时擅自离岗l小时以上者,扣该科成绩的5%。

3、按规定以外又第二次请事假,在内科,外科超过两周,妇产科、儿科和传染科超过一周时间者,所在科室不能给予临床实习成绩评定,缺实习内容一律登记在评定表内,回校后一律执行超假补实习制度。补实习者,需推迟毕业时间,交实习经费。

4、不请假或请假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离院者,每天扣该科实习总成绩10%,即旷班累计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按该科实习成绩不及格处理,按结业论处。

5、凡违纪扣分者,请带教老师登记在毕业实习业务成绩评定表中。

十一、优秀实习生评定办法

(一)目的意义:

为了鼓励实习生在毕业实习期间认真工作,努力学习,调动奋发进取,全面成才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毕业实习,使自身综合素质全面提高,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医学人才的需求,特修定本办法。

(二)评比条件:

1、组织纪律: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履行实习生职责,服从带教老师安排,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2、学习态度:学习态度端正,虚心好学,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学习,认真完成实习大纲规定内容。

3、临床能力:认真书写医疗文书,及时完成病志,思维敏捷,有较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初步独立工作能力,临床基本操作熟练,表现良好。

4、医德医风:关心体贴病人,热心为病人服务,乐于奉献。

5、人际交往:能广泛团结实习同学,尊敬师长,尊重各级医护员工和病人家属,能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

(三)评选比例:

优秀实习生的比例为实习生数的20%,具体情况可适当调整。

(四)奖励办法:

被评为优秀实习生者,各实习医院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组织领导:

评比工作由实习办公室主管,每年二月布置,实习医院具体组织实施。

(六)工作程序:

1、实习生做个人小结。

每名实习生根据评比条件写出书面小结,小结要实事求是,既肯定成绩,又找出不足,并在实习组大会上宣读通过。

2、实习基地推荐:

科教部门根据学生综合表现和学生个人小结材料,选取实习学生人数的20%比例,确定候选名单,经分管院长同意后,盖章连同评比材料报送学校实习管理处。

3、从实习医院评选的结果,实习办公室进行审核批准后予以表彰。

(七)评比时间:

从每年二月底开始至四月初完成。

(八)注意事项:

1、获奖同学若在评选后表现不良,不符合优秀实习生条件者,则取消资格。

附录:

高等医药院校学生行为规范(试行)

高等医药院校的学生是我国社会主义医药事业的重要后备力量,毕业后将从事拯救生命、保护人民健康的崇高职业。为了培养他们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接班人和品德高尚的医师,除要求遵守国家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外,还须要求他们自觉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立志献身于祖国医药卫生事业,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培养高尚的医药职业道德,以白求恩为榜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学习和宣传我国医药卫生工作方针、人口政策及各项卫生和药政法规。

三、刻苦钻研业务,掌握医药科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努力做到政治坚定、技术优良。

四、要视病人如亲人,不可为学习技术增加病人痛苦,影响病人康复:要严格保守病人信托的一切秘密和隐衷;要学会做病人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解除因疾病造成的心理负担,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

五、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严格执行医药技术操作常规。

六、勤俭节约,合理使用实验动物及各种实验材料,珍惜和爱护实验标本和教学、科研、医疗设备。

七、廉洁克已、不借实习之便弄虚作假,谋取私利。

八、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指导教师,认真完成实习任务。

九、积极参加医护劳动和社会预防医疗工作,提高实践能力,了解卫生医药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

十、服从国家分配,为解决我国农村、基层缺医少药的现状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医 德 规 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尊重病人的要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稳私与秘密;

()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