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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实习管理制度(3)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09-12-09 点击数:

十二、临床实践教学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临床实践教学是医学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培养目标的最后教学阶段,其目的是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社会医德、医风,树立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培养学生在医疗实践中学会运用医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去认识疾病与防治疾病,不断开发智力与提高能力,为毕业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条临床实践教学应坚持三育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要加强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注重三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严密的方法)的培养;要努力适应医学模式的转变,深化医学教学改革,严格要求,正规训练,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第三条 临床实践教学时间长、学科多、学生分散,教学管理有其一定的特殊性。为了达到实践教学的目的和要求,加强对临床实践教学的全面领导与管理。特制订本规定。第四条本规定主要适用于普通专科学历教育。

第二章学校管理职责

第五条实习办公室职责

1、负责制定各系、各专业的临床实践教学计划,并督促检查计划的贯彻与落实。

2、不断研究和改革临床实践教学,组织教学经验交流,抓好见实践教学质量控制。

3、负责拟制全校临床教学(实习)基地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全校临床教学(实习)基地的选定审核、统一调配、合理使用,并协调各系之间、院系之间、院(系)与基地之间的教学关系。

4、负责审核临床教学工作量,开好每两年一次的教学(实习)基地的临床教学工作研讨会。

5、协助分管校长管好、用好实践教学经费。

第六条各系部职责

1、临床实践教学是有关系部主要教学工作之一,由系部主任负责,配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2、根据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负责组织拟制各科实习计划大纲、实习轮转表、实习生鉴定手册及实习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联系、安排教学(实习)基地,制订实习学生分配计划,审定年级编排的实习组、实习干部名单。

4、经常深入各教学(实习)基地,掌握教师带教和学生实习情况,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检查和落实教学计划的完成情况。

5、定期组织巡回教学和实践教学检查,协助实习办做好临床毕业实习生的管理和考核。

6、负责提供各实习基地兼职教师职责履行情况,并参与审查或考核的相关工作。

7、配合学校做好各级临床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

第三章教学(实习)基地管理

第七条 教学基地是高等医学院校进行临床实践教学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加强临床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是保证医学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条件,是高等医学院校教学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八条 临床教学(实习)基地的认可,按国家教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教高字[1992]8号)文的有关精神,须经各系部申报,实习办公室审定、校领导批准。

第九条 附属医院(含非直属附属医院)职责

1、附属医院是临床实践教学的主要基地。承担临床见、实践教学是附属医院的基本任务之一。

2、附属医院设教学或科教院长亲自抓教学,教学或科教科负责具体组织和安排,各科室成立临床实践教学组织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以保证完成教学计划。

3、必须制订明确的教学目标管理,保证教学计划的落实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根据临床实践教学需要,负责并选派教师到教学(实习)基地带教;组织并选派副教授以上教师参加有关科室组织的教学检查、出科考试等工作。

第十条 教学(实习)基地职责

1、各教学(实习)基地应成立由分管临床实践教学的院(所、站)长、科教科、护理部、总务科及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教学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临床实践教学工作。

2、科教科或护理部具体负责实践教学的组织和管理,兼职政治辅导教师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生活管理。

3、按照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接受临床实习生,并负责安排食宿。

4、根据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向科室下达教学任务;定期检查各科室的教学情况,帮助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完成临床实践教学计划。

5、有计划地组织好教学查房、床边教学、病例讨论、专题讲座等教学活动。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改革教学方法,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并注意总结交流经验。

6、学生进入教学实习基地后,各教学(实习)基地要向学生介绍本单位情况、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注意事项,并进行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方面的教育。

7、定期召开教学座谈会,交流教学经验,表彰好人好事,促进教学相长。

8、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参照《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严格执行请假销假规定。对严重违犯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提出处理意见,报有关的临床学院或专业系部审批,并报学校实习办公室备案。

9、组织临床教师参加教学检查、出科考试及其他教学活动。

第十一条 教研室职责

1、科室是负责临床实践教学的基层单位。在科主任领导下,由指定的专人负责临床实践教学。

2、附属医院各科室负责制订实践教学实施计划。实习科室按照实践教学计划要求,指定带教教师,分配带教任务。

3、负责实习学生的进科教育,介绍科室情况以及有关规定,具体安排学生实习。

4、定期检查教师带教和学生实习情况,组织好教学查房、危重、疑难或死亡病例讨论、专题讲座等教学活动。

5、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科教科的安排,组织临床教师参加临床技能考核和出科考试等工作。

6、严格实习纪律,认真进行考勤,根据学生的表现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或表扬。实事求是地做好学生的实习评语及成绩评定。

7、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实践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第四章实践教学管理

第十二条 实习期间,由各系负责定期组织实践教学检查。教学检查小组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临床教师、院系部教学管理人员组成。教学检查时间、内容和方法由各院(系)自定,并通报学校有关部门,以便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十三条 实习期间安排二轮出科考试。实习期间的考核成绩按出科理论考试占30%(由学校实习办公室根据《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出科考试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临床技能考核占70%计(内容参照《临床实习技能考核大纲》)。

第十四条 实习期间,请假时间累计超过本学科实习时间的三分之一以上者,不能参加该学科的出科考试,其成绩记以零分。视其具体情况由学校决定是否给一次补考(含实习)机会。

第十五条 各科实习结束时,实习学生认真地填写毕业实习鉴定手册。实习全部结束,由实习组长负责收齐、交医()务科,经实习单位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回校后交各系部审核存档。

第十六条 由实习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全校教学(实习)基地综合评估,为加强基地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

第十七条 实习带教教师职责

1、实习学生进入科室的第一天,由带教教师负责介绍科室的基本情况、有关的规章制度、注意事项及具体安排和要求。

2、按照本科室实践教学具体安排,组织和指导学生的实习,经常向科室领导反映学生的实习情况。

3、组织好教学查房、床边教学、病例讨论、专题讲座等活动,负责检查和修改实习生的病历及各种记录,指导学生的临床操作并配合院系参与临床技能的考核工作。

4、坚持教书育人,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加强医德医风的培养,严格组织纪律,与年级教师、兼职辅导员一起搞好学生管理。

5、学生转科实习前,负责对学生进行鉴定。

十三、临床教学基地实习质量监控体系实施细则

(一)实习质量监控体系建立的背景

临床实习教学在医学专门人才培养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随着我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我校本着互利互惠、优势互补和自愿的原则,增加教学(实习)医院数量。当然,部分教学医院在教学意识、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水平和质量等方面还有待提高,因此要将医院建设成为我校的教学医院,还必须建立可行的实习质量监控体系,稳步提高实习质量。

(二)实习质量监控体系的结构

1、教学医院的选择

制定选择教学医院的条件:①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经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已成为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②规模应是具有400张床位以上,临床及医技科室监制齐全的综合性医院。③有一支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本专科毕业生占医院医技人员总数的90%以上,各学科应有学术水平较高的带头人。④应具有较现代化的医疗设备和检测手段,有供师生查阅文献和藏有一定数量中外文资料的图书馆。⑤应有较强的领导班子和教学管理队伍,并热心于教育事业。⑥能提供住宿等生活条件及教室等学习条件。

2、建立实习监控体系的监控机构

临床实习质量监控,主要是根据教育、卫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建立的院校(医院)自行监控。就此意义而言,我们的监控机构可分为“日常机构”和“临时机构”。

  2.1 日常机构 分别设在学校和医院,它们都实行三级监控。即:(1) 学校(实习办公室)——系——临床督导老师;(2) 医院(科教科)——实习科室——带教老师。

  学校或医院的这三级机构在临床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估中分别履行各自的职能,承担各自的责任,共同完成临床教学任务。

  2.2 临时机构 指为完成临床教学质量监控某一环节(或某一方面)而专门成立的各类临时专家组和实习中期检查专家组。他们的主要职责是:(1)制定相关的临床教学质量检查实施方案;(2)进行临床教学某一环节的评估活动;(3)形成临床教学某一环节评估的终结性建议;(4)提出临床教学某一环节的改进意见。

3、临床实习质量监控体系评估的内容

  临床实习质量监控和评估的内容是指临床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要监控和评估哪些内容。从实习环节看有三大方面,即实习带教、实习考核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因素(如临床教研室建设、小讲课、教学查房、病例讨论等)。在教的方面,主要有小讲课、实习带教、教学查房、病例讨论等,通过监控,可以了解和掌握教师授课或带教的情况,并将这些情况及时反馈给教学管理部门及教师本人,从而提高临床教学质量;在学的方面,主要通过评估学生临床考试、临床技能考核成绩、实习出科考核和辅之相关的其它检查,来实现对临床教学质量监控。

4、临床实习质量监控的基本手段

评估是临床实习质量监控的基本手段,所谓质量监控是一种管理系统,通过评估活动能获得有关临床教学质量的信息,这既包括直接、客观的信息,如临床教研室建设,实习带教情况、教学查房、学生学习行为、测验得分等;也包括间接、主观的信息(如评价者对临床教学活动所作的判断)。通过系统地收集信息,并且在原始信息、资料的基础上作出主客观判断,经过系统化、综合分析评估结果,使之成为临床实习质量监控的依据。

4.1 评估方案

  (1) 教师带教评估:①实习带教质量评估;②与实习带教相关因素的评估。

  (2) 学生学习评估:①学生临床技能考试、考核成绩测量;转科理论考试成绩测量;出科考试成绩测量。②学生学习及其他评估:A、临床综合技能评估应安排在各医院毕业实习结束前的12月进行。如临床医学专业重点考试内科四种穿刺之一,外科无菌术操作、切开皮肤及缝合;麻醉医学专业重点考试硬膜外麻醉、气管插管术。由学校选派23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老师赴每个实习点担任主考官,医院选派3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带教老师(其中有1-2名副主医师)配合担任副主考教师,在教学医院科教(医务务)科主持下进行。首先选择有阳性体征的典型病人,统一编号,采用抽签方式确定考试床位,主考人员在现场考察学生询问病史、采集病史资料、体格检查、诊断、鉴别诊断、提出处理原则、制订治疗方案,完成相应的临床医技操作,并进行口试问答。临床综合技能考试成绩占毕业实习总成绩的一定比例,均按百分制记分。临床综合技能考试不及格者,不得毕业。B、实习科室对实习生的综合考评。C、病历书写数量要求:实习生实习结束后必须提交28份以上的完整病历,由带教老师审核、修改、签字后,交实习医院科教科(医教科)评分及审查后登记《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习鉴定手册》并存档,作为完成实习计划的定量依据。

  以上BC项以学校实习管理的公文下发各实习科室,由科室教学执行小组(由科室正副主任、教学秘书、带教老师、护士长组成)采用等级评分评价。

4.2 其它手段:临床教学质量检查(1) 学校临床教学督导专家组定期检查和抽查:根据检查目的组织专家组,确定检查内容和检查形式;(2) 惯例巡点;(3) 带教老师对学生“三基”的检查,科教科(医教科)对学生“动手能力”的检查等。

(三)保证临床实习质量监控实施的机制

建立了若干规章制度,规范临床实习工作程序,保证临床实习质量监控实施。

1、实习管理制度。制定《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实习教学管理规定》及《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习生岗位制度》明确临床实习教学是医学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中要求临床实习教学应坚持“三育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加强“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注重“三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严谨的方法)的培养。

2、实习带教资格认定制度及培训。制定《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医院兼职教师条例》,通过聘任教学医院的老师为我校兼职教师的办法鼓励高职称、高学术、高水平的带教老师承担实习教学任务;小讲课、床边教学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负责;年青带教老师必须经过医院科教科(医教务科)及教务处按照《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医院兼职教师条例》的规定进行带教资格认定;以往没有承担过带教任务的教员,承担临床带教任务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重视师资培训,提高实习带教老师的带教能力,开展“走下去,请进来”活动,组织学校临床教学督导组下实习点巡回指导,邀请各实习点的带教老师参加学校举办的临床师资培训班,从而规范带教方法,提高带教能力。

3、临床教学督导制度。制定《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实习中期巡回检查实施办法》以小讲课、床边教学质量以及临床技能操作指导为督导重点,并要求各实习医院把各级督导结果与带教老师的奖惩和经济利益挂钩。

4、师生见面会制度。实习生每进入一个新的科室,教学秘书必须安排学员与科主任、分管带教医师、护士长见面,介绍本科室的医疗、护理工作特点、常见病种、注意事项、教学情况等,为教学双方今后更好地配合,高质量完成实习任务打下基础。要求科室在实习生轮转出科前,召开小结会,师生相互分析教与学的情况,总结优点与不足。

5、典型病例积累制度。要求各实习医院实习科室积累典型教学病例,特别是积累一些典型病例的症状、体征、辅助检查等声像资料,为今后临床教学工作作病例储备,以弥补部分疾病季节性发作的不足。典型病例积累列入科室教学档案建设和检查的项目。

6、规范化教学查房制度。要求各科室每周应至少安排一次主治医师组织的规范化教学查房,进行正规的临床基本功带教。查房时,实习生必须背诵病史。

7、高职上讲台制度。要求各实习医院安排高级职称老师,特别是名专家、名教授为实习生授课或开设专题讲座,体现各实习医院的教学特色和学科优势,提高教学质量。

8、实习考核制度。通过实习考核巩固临床医学等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尤其强化临床技能,提高毕业生综合素质,严格教学管理,规范实习带教,优化培养过程,确保医学人才培养质量。

十四、教学医院兼职教师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毕业实习是医学生学习和掌握临床基本理论和临床技能的重要环节。教学医院及其医护人员在临床教学和实习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毕业实习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医学人才的培养质量。聘任兼职教师是我校毕业实习管理中不可或缺的工作。

第二条 兼职教师是根据教学医院承担的临床教学任务而设置的工作岗位,设有兼职班主任、兼职讲师、兼职副教授和兼职教授,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进行平级聘任,并有相应的任职条件、明确的职责和任期。

第三条 兼职教师编制根据承担教学任务数量而确定,教师职务有合理结构和比例,一般根据国家规定的师生比例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而确定。一般而言,须有我校学生实习的科室才进行聘任,兼职教师的比例为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职称的50%以内。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四条 兼职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及品德修养,遵纪守法,尊重同行,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年龄一般在57岁以下,身体健康,学术水平较高,兢兢业业,能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全面地、熟练地履行应有职责,为同行的表率。

第五条 对本专业具有较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门学科发展前沿的状况,能胜任临床课讲授。

第六条 教学成绩显著,临床带教经验丰富,重视教学方法研究,能较好地对学生进行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临床思维及临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指导实习生进行规范的临床诊疗操作。

第七条 对在教学管理、医疗工作和科学研究管理等方面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医务人员,其受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 职责

第八条 任职其间,担任我校实习生的指导教师,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学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 按我校教学计划的要求,熟悉教材和掌握教学方法,努力完成教学任务。指导学生进行临床见习和实习,包括临床理论的讲解、医疗文件的批改签字、教学查房、指导基本技能的操作、组织病例讨论等教学工作。保证每个学生应分管68张病床。

第十条 做好实习生的各项考核及实习鉴定工作。

第十一条 任期内完成一篇以上教学论文、体会或总结。

第四章 权利

第十二条 兼职教师享有优先、优惠到学校进修、学习,进行科研协作以及参加学术活动的权利。优先接受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师资规范化培训的权力。

第十三条 可以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兼职教师的名义参加国内外各种学术会议。

第十四条 兼职教师可到学校图书馆查阅资料和借阅图书。

第十五条 可参与学校有关科室组织的教材、辅导资料及实习指导的编写工作。

第十六条 可在我校学报发表学术与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论文。

第十七条 教学医院可以根据医院教学情况自行对教学工作评优评先,兼职教师享有评定优秀教师的权利。视医院情况,兼职教师可享有教学休假。

第五章 任职资格评审及聘任

第十八条 兼职教师资格的评审,先由教学医院有关科室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结合本人工作实绩,提出任职人选,将拟定任职人选送医院,然后由医院职称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再将初评结果和职称评审表送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九条 经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兼职教师由校长签发兼职教师聘任书,予以聘任。任职期限为三年,经申请可以续聘。

第二十条 学校及教学医院对兼职教师应聘期间的教学能力、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作为评审及晋升其兼职教学职称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负责受理教学医院兼职教师申请与管理,报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备案。

十五、毕业实习中期巡回检查实施办法

临床实习教学是医学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培养目标的最后教学阶段,其目的是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社会医德、医风,树立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培养学生在医疗实践中学会运用医学理论知识和技能,认识疾病与防治疾病,不断开发智力与提高能力,为毕业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临床实习教学时间长、学科多、学生分散,教学管理有其一定的特殊性。为了规范实习教学过程,加强实习教学管理,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目的:通过检查及时掌握各实践教学点毕业实习进行的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密切院校关系,完善教学基地建设。

(二)毕业实习教师巡回检查组成员组成:

1、教学管理组:学校主管教学领导、实习办管理人员、各系主任及毕业班辅导员。

2、临床检查组:校内、附属医院的内、外、妇、儿科各抽出若干名高年资教师(副主任医师或副教授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教学管理组检查内容:

1、检查实习生实习鉴定手册中实习项目完成情况是否与实习大纲、实习计划相符。

2、按“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检查各科室应具备实习教学活动记录本,专门记录实习生的情况,包括下列记录:

①实习医师管理记录:登记每批实习生的基本情况,如姓名、分管床位、带教老师。

②入科教育记录:医德医风教育;规章制度教育;介绍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中的注意事项;介绍本科室情况和工作要求等

③教学查房记录(每周一次)。

④集体备课记录

⑤授课试讲记录

⑥讲课讲座记录(每12周组织一次)及操作技能训练记录。

⑦病例讨论记录(每月组织12次)。

⑧出科考核记录:出科考试及技能考核成绩(实习生在各科室实习结束前12天),鉴定成绩等。

⑨教学会议记录

3、与临床检查组一起召开实习生座谈会,通报近期学校发展情况、全省实习工作概况及学校相关实习管理部门对实习情况下发的文件;了解同学实习情况,记录同学反馈意见,并将情况与科教科相互交流,及时解决实习生学习上的困难;召开教师座谈会,听取实习医院及医护人员对实习生实习、工作的具体意见及评价。

4、要求同学填写《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实习教学调查表》,回校后各专业再行汇总,以报告形式向医院提出整改意见。

5、检查学生的宿舍生活设施情况,了解同学生活规律及周围环境。

6、重点了解在校期间纪律意识薄弱的学生的实习情况,掌握今年准备考本的同学人数,回校后汇总实习办。

(三)临床检查组检查内容:

1、带教查房,检查学生书写的病历、医嘱,病程记录、各项技术操作以及医疗作风仪表等。

2、检查实习生临床基本功和技能操作熟练情况。

3、对毕业实习生和实践教学基地的医务人员进行专题讲座。

4、必要时,对医院年青医师开展规范化临床教学辅导。

检查结束时两工作组将情况汇总后向医院主管教学领导和科教科反馈,并作出书面小结交教务处实习科备案,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今后如何改进临床教学的建议。

(四)时间安排:一般安排在实习生实习中期进行。

(五)组织与落实:在校领导指导下,实习办责组织落实。